2020年11月19日,宝鸡市民办教育协会举行了第二次全体
理事会议。
宝鸡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,陕西秦岭专修学院院长张继平讲解了思政课设计和实施方案。
"把思想政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实现全程育人,全方位育人,所有课堂都有育人功能",教师人人能讲政治课,个个能讲知识能育人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。
会议讨论通过了全体会员在学校进行政治思想教育,提高民办学校举办者思想觉悟,进行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教育,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,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接班人。
会议讨论通过了行业自律公约。
会员单位要规范办学,不得超行政许可范围乱办学,举办成人高考和远程教育,必须经过省教育厅批复,并在教育部门备案。
每个会员单位,就是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的监督员。
宝鸡市民办教育协会行业自律公约
(2020年11月19日理事会议通过)
为了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,宝鸡市民办教育协会倡议,制定自律公约,协会全体会员单位,共同遵守。
第一、切实加强党建工作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领导作用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。
第二、会员单位的全体教职员工,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,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,注重个人言行举止,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及有损行业形象。
第三、依法办学,依法治校,规范办学,诚信办学,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自身建设,践行社会责任,保护每一个学生合法权益。
第四、不得超行政许可范围招生,不发布虚假招生广告,不做任何虚假承诺,不做任何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。
第五、举办各类大学远程教育和成人高考,必须经过陕西省教育厅批复,并报教体局备案。
第六、没有统招资格的学校,不得承诺颁发统招毕业证书。
第七、民办中小学不搞“超纲教学”“提前教学”“强化应试”,不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教育部门规定以外的等级考试及竞赛。
第八、严格遵守宝鸡市教育局、县区教体局的有关收费管理办法,不得超学期收费,培训机构不得超三个月收学费。
第九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,全面提升民办学校教师质量。确保教职员工工资、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,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。
第十、不得以各种名义、方式向教职工及社会公众非法集资。
宝鸡市民办教育协会
2020年11月19日
陕西秦岭专修学院
陕西省宝鸡市红旗路9号(经一路西口)
0917-3219900
0917-3215921
721000